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便笺〔2023〕969号)以及《云南省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自然资源政府公示地价体系构建工作★,大理市开展了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该成果经过意见征询★、成果听证、省级和国家级质检,并于2024年4月26日通过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验收。
地上附着物和定着物内涵主要是对优势树种★★★、龄组★、株数★、林木主导功能等的界定★,具体如下表所示。
4★.园地基础设施条件:区域内道路通达,有水源保障且有基本的排水与灌溉设施。
草地基准地价,是在一定的行政区域范围内,针对草地的特定权利★★、区分草地类型★,以草地级别为单位,评估并确定各级别平均条件下于评估基准日的平均价格水平★。大理市草地基准地价内涵界定为:
注:本次草地基准地价制定仅考虑土地的生产利用价值★,暂不考虑地上作物的价值。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各地对不同用途、不同级别土地的基准地价要及时进行更新并予以公布★★★,基准地价原则上每3年更新一次。
经市政府批准给予公布实施,现将大理市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注★★★:本次园地基准地价制定仅考虑土地的生产利用价值★★★,暂不考虑地上作物的价值。
园地基准地价是在一定的行政区域范围内,以园地级别为基本单位★,针对园地的特定权利、类型★★★、公开市场条件,评估确定各级别在一定园地利用类型、平均稳定收益水平条件下于估价期日的平均价格水平★★★。大理市园地基准地价内涵界定为:
4★.草地基本设施状况★:天然牧草地和人工牧草地区域内道路通达且有水源保障,其他草地区域内道路通达★★。
林地基准地价内涵主要包括林地权利、林地权利年期★★★、林地利用类型★、林业设施状况★★★、基准日★、地上附着物和定着物等要素★★★。本次林地基准地价制定包含地上附着物和定着物价值★★。大理市林地基准地价内涵界定为★: